家家百福香香醋、陶大妈黄豆酱油等60批次食品抽查不合格
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2季度组织省质检中心对全省生产企业的小麦粉、食用植物油、酱油、食醋、肉制品等5类食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。此次监督检查了339家生产企业的414批次的食品,258家企业的312批次的食品合格,企业合格率为76.1%,产品抽样检验实物质量合格率为79.9%。
小麦粉 抽查了124家生产企业的145批次的小麦粉,120家企业的141批次的产品合格,企业合格率为96.8%,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97.2%。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:一是有2批次小麦粉的过氧化苯甲酰超标。标准规定过氧化苯甲酰应≤0.06g/kg。适量加入对小麦粉的增白和熟化有一定的效果,能脱色漂白面粉,杀死微生物,加强面粉弹性和提高面制品的品质。但过量加入会破坏面粉中维生素A、E、B1等营养成分,降低面粉质量。同时其还原物苯甲酸摄入过多也不利于人体健康。不合格产品实测值分别为0.070克/公斤和0.065克/公斤。
食用植物油 抽查了56家生产企业的60批次的食用植物油,44家企业的48批次的产品合格,企业合格率为78.6%,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80.0%。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:一是部分产品的溶剂残留量不合格。浸出油溶剂残留量是食用植物油的一项重要卫生指标,也是对人体有害的物质,它们能在人体内累积,对人体的神经和造血系统造成损害。二是个别产品的酸度不合格。酸度是反映油脂中游离脂肪酸含量的指标,酸度高,说明油质已经发生了严重的水解酸败,过多食用不利于人体健康;三是有个别产品的过氧化值超标。据了解,长期大量吃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,会引起呕吐、腹泻等症状,还可能引发其他疾病,如出现老年斑等。
酱油 抽查了全省49家生产企业的64批次的产品,30家企业的31批次的产品合格,企业合格率为61.2%,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62.5%,总体质量合格率为48.4%。存在的质量问题:一是氨基酸态氮、可溶性固形物等酱油产品特征指标不合格。酱油的鲜味来自于其中所含有的氨基酸形式存在的氮元素,氨基酸态氮、可溶性无盐固形物是衡量酱油质量优劣的重要特征指标之一,在产品标准中,酱油的质量等级主要是依据酱油中氨基酸态氮、全氮含量不同来区分,不合格会失去酱油独特的鲜味。二是防腐剂苯甲酸超标。苯甲酸是食品常用的防腐剂,添加到食品中用于抑制微生物的生长,但过量添加对人体有害。三是有铵盐含量占氨基酸态氮含量的百分率不合格。四是有16批次产品标签内容不规范。
食醋 抽查了全省82家生产企业的95批次产品,46家企业的58批次的产品合格,企业合格率为56.1%,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71.6%,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61.1%。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:一是铅含量超标,过量涉取铅含量超标的食品对人身体有害。二是总酸含量不达标。总酸含量是食醋产品的一种特征性指标,其含量越高说明食醋酸味越浓。三是苯甲酸含量超标。四是个别产品的可溶性无盐固形物不合格。可溶性无盐固形物是食醋的品质指标,食醋除了酸味还有一定的鲜味、甜味和香气,鲜味、甜味和香气主要是由可溶性固形物产生的。
肉制品 抽查了28家生产企业的50批次产品,18家企业的34批次产品合格,企业合格率为64.3%,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68.0%。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:一是淀粉、水分、氯化物含量超标,不仅破坏了肉制品的口感,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;二是铅含量、镉含量超标。铅、镉元素都是对人体有害的微量元素,国家标准对这两项指标有严格限制,超标对人身有害;三是标签内容不完整,主要表现在未标注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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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小麦粉、食用植物油等5类食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,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各市、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采取有效措施,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、经销企业认真整改,把后处理工作落到实处。